社科院与美国杜兰大学能源管理硕士通往“碳中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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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碳中和”意味着一个以化石能源为主的发展时代开始结束,一个新的浪漫时代开始了,一个向非化石能源过渡的时代来临,全球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一个共同的价值观——碳中和。
“碳中和”意味着一个以化石能源为主的发展时代开始结束,一个新的浪漫时代开始了,一个向非化石能源过渡的时代来临,全球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一个共同的价值观——碳中和。
社科院与美国杜兰大学能源管理硕士项目是国内唯一能源管理硕士,中美名校强强联手,不出国门就能获得国际顶尖能源管理硕士学位。作为通往“碳中和”、“碳达峰”的直通车,2022级你是否能坐得上呢?
社科院与杜兰大学能源管理硕士项目是2018年起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美国杜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合作举办“能源管理硕士” ,自2018年招生第一期以来,每年招收30名学生。学制为18个月。
2020年项目招生30人,同年9月举办开学典礼,2020 年度30名学生的学籍信息按期上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与认证系统”完成学籍注册工作。项目学制1.5年,37学分,学生在职学习,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开设的6门中文课程和美国杜兰大学开设的6门英文课程的学习,考核合格获得课程学分,经杜兰大学审核后授予Master of Management in Energy (能源管理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获得双证国家承认,与一月统考双证具有同等效力,可用于考公务员、晋升职称、继续读博、享受国家积分落户计划等。
什么是“碳达峰”和“碳中和”?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随着各国二氧化碳排放,温室气体猛增,对生命系统形成威胁。在这一背景下,世界各国以全球协约的方式减排温室气体,我国由此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发展需要消耗能源。
碳达峰就是我们国家承诺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再慢慢减下去;而到2060年,针对排放的二氧化碳,要采取植树、节能减排等各种方式全部抵消掉,这就是碳中和。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美国杜兰大学能源管理硕士优势
1、中国唯一能源管理硕士。顺应能源时代潮流,打造更符合中国国情和本土特色及国际视野与背景的未来能源市场领军人才。
2、全球化的能源界社交平台,中美合作,拥有校内能源交易中心与世界经济政治财经研究机构,与全球精英、机构加强合作交流。
3、中美名校强强联手,中国社科院与杜兰名师荟萃,两校师资共同授12门课,国内上10门课,最后两门去美国杜兰大学学习,体验中美教育文化与理念。
4、不出国门获国际顶尖能源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部批准许可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在职学习18个月,毕业可拿美国杜兰大学能源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认证。
5、掌握先进的能源管理前沿理论与能源金融实操工具,杜兰大学拥有全美唯一设在校内的能源交易中心(Energy Trading Center),能源金融教育经验丰富,资源充足。
6、学科项目优势强。如果说杜兰大学的金融硕士项目可以归入一流,那么能源硕士项目就堪称顶尖。这来源于杜兰弗里曼商学院常年与美孚、康菲、BP、壳牌等能源巨头合作研究、培养、开发所形成竞争优势。教育项目的核心竞争力不仅在于创造价值,更在于难以被模仿和替代,这也是我们希望通过项目赋予学生的特质。
“双碳”目标提出后,一些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开始想象通过“碳抵消”机制提供的机遇赚钱,全然没有意识到,碳抵消机制只是碳交易市场的补充机制,其抵消规模很小,并且也不是所有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都有进入抵消机制的资格。
人类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90%来自化石能源的利用,化石能源利用大幅度减少到最低限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之道。大幅减少化石能源利用,一方面,需要化石能源利用的主要行业——包括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减少化石能源消费,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替代化石能源,大幅提升低碳和零碳能源的供给。两种途径都有“减碳”的客观效果,区别在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费而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是“直接减排”,而发展可再生能源而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是“间接减排”,是由于替代化石能源而“避免”的排放。
碳交易市场是最重要的碳减排机制,它针对的是化石能源消费“大户”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碳交易市场通过递减的排放总量控制实现了明确的“减排效果”,通过减排效率和成本不同的企业之间的交易降低减排成本,实现了相对灵活的减排。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减排成本,各国碳市场还引入碳抵消机制,即可以购买经过核证的自愿减排量(CER)抵消一定的减排额度,进一步提高减排履约的灵活性。但是,减排机制设计必须统筹考虑碳价与减排激励的关系:碳价过低、降低企业减排成本的同时,也会降低企业投资低碳技术的激励,反之亦然。而抵消规模过大显然会降低配额的稀缺性,导致碳价过低。因而,各国都会限制碳市场履约主体的抵消额度规模(一般是履约规模的5%)。
文章来源:《能源技术与管理》 网址: http://www.nyjsygl.cn/zonghexinwen/2022/0218/1572.html